加拿大联邦财政预算桉提出养老金领取年龄提高至67岁,涉及人群是1958年3月31日之后出生之人。一石激起千重浪,特别是一些刚刚跨过这时间点的人,更是报怨生错时间,因为仅仅晚生几天,就要眼睁睁推迟2年才能领到养老保险。
其实,预算桉还是充分考虑了这部分人的实际利益的,并没有简单地搞一刀切。加拿大留学网对更改养老保障法细节做了特别详细的说明。
根据预算桉的提议,每一个1958年3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,不会受到推迟领取养老金的影响;超过这一期限的同年生人,以推迟月份的循序渐进方式,推迟养老金的领取。
1958年人的具体领取养老金时间为:4月份的,推迟1个月,满65岁+1个月;5月份的,推迟1个月,满65岁+1个月;6月份的,晚领2个月,满65岁+2个月;7月份的,晚领2个月,满65岁+2个月;8月份的,晚领3个月,满65岁+3个月;9月份的,晚领3个月,满65岁+3个月;10月份的,晚领4个月,满65岁+4个月;11月份的,晚领4个月,满65岁+4个月;12月份的,晚领5个月,满65岁+5个月。
也就是说,1958年的人所受影响,最多也就是推迟5个月获得他们的养老金。那么,1958年后之人受的影响又是怎样呢?
即使时间进入到1959年以后,也是用如此类推的方法,渐进式地推迟领取养老金的时间,至1959年12月,就要推迟11个月,也就是65岁+11个月才能领到养老金;渐进到1960年12月,推迟的时间就是66岁+5个月,而到了1961年12月,则是66岁+11个月。1962年1月,还是66岁+11个月而到了1962年2月,就完全进入67岁领取养老金的时代了。
其中不难看出,任何生于1958年3月31日或之前的人,将不会受到养老金变化带来的影响,但在此日之后出生的人,就不得不等待更长的时间才能领取养老保障。所有生于1962年2月1日或之后的人,将不得不等到67岁才有资格领养老金了。